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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 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“三不得”的通知

来源:湖南农业大学“3+云就业”服务平台 时间:2022-11-27 作者: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浏览量:

各学院:

根据2022年6月17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明就业统计的纪律要求和教育厅2022年6月29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的精神,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校就业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教育部“四不准”、“三不得”就业工作要求通告如下:

“四不准”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“三不得”是: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;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
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,畅通举报通道,如发现各二级学院有违反“四不准”、“三不得”工作要求的,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我校相关部门反映,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:

就业指导服务中心:84618019

邮箱:jy@hunau.edu.cn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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