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印发《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 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现将《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 年 6 月 7 日
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长沙 市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(试行)>的通知》(长发〔2022〕12 号)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 2022 年 5 月 1 日(含)后,到 长沙市省级及以上园区企业进行 10 天以上有组织实习的大学 生。实习大学生须为国内外高校博士、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最后 两个学年的在校生。实习企业须为我市主导特色产业、战略新 兴产业、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,或者各园区重点产业企业。
第三条 大学生实习补贴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统筹,各园区具体组织实施。
第二章 补贴标准及申报资料
第四条 对参加实习的大学生给予 1000 元/人/月、最长三个 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。参加实习超过 10 天不足 15 天的给予补贴 300 元,超过 15 天不足 25 天的给予补贴 500 元。
第五条 申报资料如下:
1.长沙市大学生实习派遣单;
2.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;
3.与企业签订的实习协议;
4.身份证、学生证、个人银行卡。
第三章 申报流程
第六条 由各园区常年接受大学生实习补贴申报。每年上下 半年各一次集中审核、发放。
具体流程为:
1.学校报备。来长沙园区企业实习前,大学生提前登录长沙 人才智慧导航(http://www.changsha.gov.cn/csrc_portal/)或下载“长沙人才”APP,填写《长沙市大学生实习派遣单》,并经所在高校或院系盖章同意。
2.申报。实习结束后,大学生携申报资料到企业所在园区人 才工作部门申报。
3.审核。园区人才工作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,提出建议补贴 名单并报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党工委审批,确定拟补贴名单。
4.公示。将拟补贴名单在园区网站等公示,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。
5.资金拨付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园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实习 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。 第四章 附 则
第七条 大学生实习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园区全额承担。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按《中国(湖南)自由贸易 试验区长沙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发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长人 才发〔2021〕17 号)实施。
第八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,一经 核实取消资格,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,由市委人才办、各园区负责解释。
中共长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6月7日印发